发表时间: 2019-11-29 09:29:42
作者: 浙江佐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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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纠纷当中,当事人见到离婚纠纷律师后往往是大吐苦水,避重就轻,有些当事人几乎将离婚纠纷律师当成了倾诉甚至发泄对象。针对此种情况,离婚纠纷律师会如何询问?笔者经查阅相关法条,结合一些离婚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咨询的重点问题,总结归纳出以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一、是否有结婚证。
二、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在怀孕期间;
2、在生完孩子一年内;
3、目前处于中止怀孕后(流产)六个月内。
三、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女方是现役非文职军人(男方不是现役军人);
2、男方是现役非文职军人(女方不是现役军人);
3、双方都是现役军人。
四、对离婚的态度:
1、只有一方想离婚;
2、双方都想离婚。
五、离婚的原因是什么:
1、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两年时间没有在同一房子一起生活过);
2、双方结婚后没有在一起生活(或者婚后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较短);
3、一方有家暴、出轨、与他人同居、赌博、吸毒(或者重婚、遗弃、虐待的行为);
4、一方有身体缺陷或者存在疾病(如:夫妻生活不能正常进行、有传染性疾病或者重大精神类疾病无法治愈);
5、一方在监狱坐牢;
6、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
六、双方或其中一方是否去过法院申请离婚。
七、是否有以下情形:
1、有小孩(18岁以下小孩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
2、有财产(房子、车子、存款、彩礼等);
3、有债权(别人欠你们钱);
4、有债务(你们欠别人钱)。
通过对以上问题的询问,离婚纠纷律师能快速了解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提出自己的法律意见,从而赢得当事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