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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宁说法:父母赠与的房产、婚房装修的部分、婚后获得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发表时间: 2020-04-20 14:27:57

作者: 浙江佐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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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赠与算共同财产吗?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但是如果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或出资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婚后装修算共同财产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对于婚后装修部分,如果装修款项的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婚后装修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后装修款项来源于其他,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婚后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下,婚后的共同收入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包括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 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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