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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宁说法:关于未婚同居的法律问题,为你解答

发表时间: 2020-04-24 15:20:46

作者: 浙江佐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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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算家暴吗?


未婚同居即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而家暴即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但男女朋友之间如果发生家暴行为,也为我国《反家暴法》所禁止。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 受到法律的制裁。


未婚同居生子能否享受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5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可见妇女生育期间的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员工提出休产假要求时企业都应当无条件地批准。


因此未婚同居生子也可以享受产假法定90天或120天(具体天数按各省规定)产假,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产妇有足够的时间恢复身体健康,享受产假不以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为前提条件,只要有生育的事实,就应当享受法定期限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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