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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排名||杭州离婚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你要说杭州律师事务所排名哪家更好,这个并没有准确的说法,但为民排忧解难不畏强权佐钊律师事务所可以真诚的说“找我们准没错”。下面我们来看看这个各方通过协调沟通能够达成和解,实属不易的民告官案。
民告官,我们赢了!
这是一起典型的“民告官”案件。在中国,民告官的案例比较稀有,民告官还能告赢的更是凤毛麟角,此案各方通过协调沟通能够达成和解,实属不易。
婚离了,彩礼该不该退? ——由一个残疾人维权案例想到的
本案中,陈某与俞某的婚姻关系已然建立,彩礼给付的目的已经达到,虽然在婚姻生活中摩擦不断,但是双方一直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彩礼遂系婚前给付,但并未使俞某“生活困难”。佐钊家宁认为,在这个案例中,从现有的法律规定层面上来说,俞某并无彩礼返还请求权。
一个身处绝境弱女子的泣血哭诉 --记佐钊家宁一次特殊的法律援助
帮助绝境女子维护合法权益
遗产处理不可“任性” 佐钊家宁帮助“双无“人员份额应留存
杭州市民陈某,女,精神残疾二级,一直靠药物治疗,系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双无”人员。母亲斯某某为其监护人,父亲陈天某于2014年2月去世,所留房屋及存款未考虑女儿陈某“双无”人员的份额,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
子女阻挠继母继承遗产,佐钊家宁全力帮助取得合法遗产继承权
原告认为应该享有合法继承权。被告认为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原告不应享有继承权。
佐钊家宁帮助当事人认定离婚后的补充协议有效
原告辩称关于抚养费支付的补充协议应认定无效,因该协议仅仅是一个草稿,没有法律协议应当具有的格式,同时该协议书写前也未经过平等协商,是被告在公安机关内这样一个特定环境下书写的,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仍要求按双方的离婚协议之内容执行。
未登记婚姻被离婚怎么办?受法律保护吗?
原被告均系再婚,经人介绍后,未经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翌年4月29日生男孩陈某一,1986年8月7日生女孩陈某二,两个小孩均已独立生活。原、被告在共同生活初期夫妻感情尚可,自1985年起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打架,致使夫妻感情逐渐产生隔阂。2003年,原、被告再次发生打架后,原告便独自外出打工与被告分居生活至现在。原告曾于2008年2月28日向本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本院于同年4月